【澎湃新聞網】山東官員因檔案被遺失丟編制
翟振海告訴澎湃新聞,直到2013年時他才知道,他本該在人大的檔案遺失,這導致他國家公務人員的身份丟失,此后他再未領過公務員的工資,最窘迫的時候,他只能在街頭賣早點維持生計,堅守十多年后,妻子也因此與他離婚。
2013年,翟振海在原人大下屬企業的財務保險柜里找到了這份塵封的檔案。這讓他倍感憤怒:檔案不在檔案室,不在人事科,為何會單獨出現在財務保險柜里?但即使找到檔案之后,人大也并未恢復翟振海的公務員身份。
2015年7月29日,長期負責處理此事的濟寧市人大信訪辦主任張文華回應澎湃新聞稱,對檔案遺失一事具體情況并不清楚,但近期將會舉辦一場關于翟振海編制問題的信訪聽證會,市里主要領導將參加,并協調處理此事。
丟了身份的公務員
在最巔峰的時候,翟振海從未想過,接下來的二十多年,自己會為一個公務員身份而“死磕”。
1992年,翟振海30多歲,他在濟寧市市中區鄉鎮企業局擔任人秘科科長、市中區酒廠黨委書記、副局級(副科級)儲備干部。他的一位朋友形容他“是當地的一個政壇新星”。
那時,時任濟寧市人大副秘書長的趙興泉找上了翟振海,希望能調他前往市人大工作。考慮到行政級別及日后的前途,翟振海一口答應下來。
調崗時,由市中區鄉鎮企業局黨委會蓋章的翟振海的一份個人情況顯示,調配理由一欄明確寫有“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需要,個人申請,局黨委同意調出”。
翟振海隨后被分配到人大下屬的達發實業公司(以下簡稱達發公司)里。據當時達發公司的一份文件顯示,經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決定,任命翟振海為達發公司的副總經理。
翟振海告訴澎湃新聞,約兩年之后,國家要求政企分開,濟寧市人大要求達發公司中屬于人大的工作人員回歸人大上班。翟振海此時發現事情“不對勁”,調回人大上班的人員名單中沒有他,人大當時負責人事的工作人員告訴他,他的檔案并沒有在人大。
翟振海迅速前往原單位濟寧市市中區鄉鎮企業局詢問,卻被告知,他的關系早已轉入人大。
一份蓋有市中區鄉鎮企業局公章的情況說明中稱:約在1992年8月份,市人大辦發來的接收函,經局黨委研究同意該同志到人大另行分配工作。于1992年底前,將其行政、組織、檔案、工資關系轉移至市人大。
但他還是被人大拒之門外,翟振海告訴澎湃新聞:“從此之后,沒有單位承認我國家干部的身份,再之后,國家干部全轉為有編制的公務員,我也被忽略了。”
人大被指遺失其檔案
事實上,在被濟寧市人大拒絕之后,翟振海也曾申請回原單位,濟寧市市中區鄉鎮企業局在上述情況說明中稱,該同志要求重回我局工作,但市人大不配合辦理該同志的相關手續而終止。
翟振海告訴澎湃新聞,此后數年里,他還有前往河南、廣西任職的機會,卻均因人大拒絕辦理手續,無法證明其國家公務人員的身份而告終。
翟振海說,彼時并不清楚為何人大拒絕為其辦理手續。直到2012年,他才偶然得知,他的檔案沒有了。
濟寧市人大一位工作人員介紹,作為國家的公務人員,沒有檔案,意味著所有的人事調動、升遷均難以成行。
翟振海由此懷疑,他被動地被“剝奪”了國家公務人員身份的原因之一即為,人大遺失了檔案,無法為其辦理入職或者調職手續。
翟振海隨后開始自己尋找檔案,他此前供職的達發公司此時已經并入化建實業公司。2013年,通過種種關系,他在化建實業公司的財務保險柜中,找到了自己的檔案。
化建實業公司的副總經理于鈞告訴澎湃新聞,該財務保險柜原屬濟寧市人大達發公司。翟振海的檔案早在2002年時就被他們發現,但“始終沒有人來過問”。此外,他稱“不清楚檔案為什么會出現在財務的保險柜里”。
這讓翟振海感到憤怒,本應在市人大人事部門保管的檔案,竟然被單獨扔在財務室的保險柜中塵封。他認為,市人大應當為其檔案丟失、公務員身份被“剝奪”負責。
7月29日,濟寧市人大長期負責處理此事的信訪辦主任張文華告訴澎湃新聞,之前,人大公務員的檔案一般保存在人事科。他并不清楚翟振海的檔案為何會在財務室里出現,并遺失多年。
張文華稱,翟振海商調函上的調入部門是市人大達發公司。他在一份簽名的信訪回復意見中稱,翟振海并未提供市人事局開往市人大機關的格式性調動手續。市人大機關在此事中并不存在行政過錯。
翟振海則告訴澎湃新聞,當時他是以機關行政人員調動來,而后分配至達發公司工作。鄉鎮企業局在上述的情況說明中也稱,翟振海的調動是由市人大辦發函,而后將其檔案關系均轉至市人大。市人大一位趙姓副秘書長同樣證實,因為翟振海國家公務人員的身份。達發公司無法調人,只能是市人大機關調人,而后派到達發公司。
這意味著,他的檔案應屬人大保管。
翟振海稱,檔案即使劃歸在達發公司,檔案也應該保存在人事部門,為何出現在財務室?達發公司當時接受市人大的全權管理,為什么會發生把國家公務人員檔案遺失十多年的情況?
律師:人大應當為其被取消公務員身份負責
翟振海為這份一度丟失的檔案付出了沉重的代價。
2015年7月28日,澎湃新聞在翟振海租住的房子中與其會面。這是濟寧郊區農村一戶人家中的一間房。只有十幾平米。像樣的家具只有一臺破舊的電視。他租住在這里,一個月50元錢。
翟振海有時候會回想起二十多年前的生活,彼時,他是晉升副局長的后備人選,“一個月好幾百塊錢工資,住在八十多平米的宿舍里,人生一片光明。”
自從他失去了國家公務人員的身份,他就再也未從國家部門領取工資。此后的十多年里,他開始做臨時工,在工廠里打雜。生計實在無法維持的時候,他就在街頭擺攤賣早點。
2011年,春節前三天,翟振海的妻子和他離了婚。此后,他兒子因為交不起學費而從大學里輟學,并一度宣布和他斷絕父子關系。
但翟振海依然還堅持申訴,他想弄明白“我的國家干部身份哪去了?”
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甫律師向澎湃新聞表示,此事反映了我國檔案管理制度尚存一定的漏洞,在當時,即使檔案遺失,其公務員身份也不應被“取消”。如果現在翟振海有恢復公務員身份的訴求,相關單位應當為其恢復,并補發他多年來的工資。
王甫告訴澎湃新聞,檔案移交所涉及的多個檔案管理單位均應負責任。但負主要行政責任的還應是濟寧市人大。翟振海的檔案雖是在濟寧市人大下屬單位遺失,但當時此下屬單位隸屬于濟寧市人大,接受其全權管理。
王甫向澎湃新聞介紹,此事屬于人大內部管理的問題,并不是一個可訴的案件,提出訴訟存在一定困難。
濟寧市人大信訪辦主任張文華告訴澎湃新聞,目前,信訪部門正在準備一場針對翟振海所反映問題的聽證會,屆時,將會有市里的主要領導來參會。他同時也希望,翟振海反映的問題能通過此次聽證會得出結論并得到妥善解決。
翟振海則同樣等待著這場聽證會:“不管怎么樣,我相信組織。”